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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申报2011年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申报2011年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通知
(鲁农发规字〔2011〕48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今年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精神,加快我省“三化同步”进程,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创建条件
  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根本目的在于示范引领我省现代农业建设,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国家关于构建粮食安全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战略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着力构建粮油、蔬菜、畜牧、水产品、果品、棉花、林木、花卉、种业、乡村旅游十大产业体系的目标要求,拟申报创建的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基础条件较好。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完备,农业基础设施和物质装备较好,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和各类社会化服务体系趋向健全。
  (二)产业特色鲜明。粮食和优势特色产业配置科学,协调发展,主导产业优势突出、特色鲜明,有2项以上主要农产品和优势特色产品生产规模在省内或本区域位居前列。
  (三)发展方式先进。农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高,高端高质高效农业发展快。农业产业化水平高,拥有较多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类型多、范围广,带动力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健全,“三品”认证数量多、生产规模大。农产品市场体系完备,品牌营销和市场开拓力度大,农产品商品率、市场占有率高。
  (四)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健全。县乡两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土壤肥料和墒情监测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信息服务体系健全。
  (五)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农村一二三产业相互促进,农林牧渔各业协调,农业内部结构合理。注重科学开发利用和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生态环境优良,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较快。
  (六)综合发展水平高。科技进步水平、农业机械化水平、农业单产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和人均农业增加值水平等在省内或本区域位居前列。
  (七)统筹发展效果好。统筹城乡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机制完善,财政支农力度大,“三化同步”推进特征和成效显著。
  二、申报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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