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农业部农质发〔2011〕4号文件做好中国绿色食品2011广州博览会参展工作的通知
(鲁农绿字〔2011〕2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
现将《
农业部关于举办中国绿色食品2011广州博览会的通知》(农质发〔2011〕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协调
本届绿博会是农业部今年主办的两大展会之一,正值“十二五”开局年,这既是对全国“十一五”期间“三品一标”发展成果的一次大检阅,也是对“十二五”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及发展优质农产品规划的一次大宣传。省厅成立了卜祥联副巡视员为主任,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财务处等处室负责人为副主任,厅相关处室、厅属单位负责人和各市分管局长(主任)为成员的省筹展参展绿博会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项研究部署。各市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全面协调指挥,“三品一标”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同时加强与省组委会的联系,做好与参展企业的沟通,确保各项筹展参展工作顺利进行。
二、具体事项及要求
(一)时间地点。本届绿博会定于11月29-30日为布展时间,12月1-3日为集中展览时间。地点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C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980号)。
(二)展位安排。农业部分配我省20个标准展位,其中18个为绿色食品展位,2个为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展区展位,均为3m×3m国际标准展位。经省厅研究,决定参展单位以市为单元(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3),突出各市主题,集中展示各市“三品一标”发展成果。具体参展企业和产品由各市在分配展位内自行安排。
(三)展位费用。展位费5500元/个,由各市负责统一收取后于10月25日前汇至省组委会办公室。收款单位:山东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账号:116201040005253;开户行:济南市历下区农行历山路支行。汇款时请注明发票开具单位名称及金额。展位费由省组委会办公室收齐后上缴全国绿博会组委会并开具发票。
(四)展位装饰。全省整个展区由省厅负责统一设计装饰,费用由省厅负责。各展位内部装饰由参展单位提供素材,省厅统一设计制作,费用由参展单位负责,具体费用额度及缴纳方式另行通知。
(五)贸易统计。各市联络员(名单见附件2)要严格按照组委会要求,做好辖区内参展单位展会期间贸易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