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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控制普通中小学校规模和班额的意见


  (二)科学规划普通中小学校布局。制定科学合理的学校布局和建设规划,方便学生就近接受优质教育,是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的关键所在。当前,学校规模和班额过大的主要原因是优质教育资源缺乏,同时也有学校布局调整不恰当、学校建设滞后等方面因素。各地近年来开展的学校布局调整、合班并校工作,有效地提高了办学效益,但是部分学校在资源集中的同时,也出现了规模大、班额大的问题。市县教育部门要结合规划纲要实施和学校标准化建设,科学、合理确定当地学校布局规划。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必须坚持立足长远、实事求是、科学规划、依法进行,以有利于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导向,注重提升办学效益的同时,更要考虑方便学生就学的需要,克服贪多求大的倾向,避免脱离实际、造成学校规模和班额过大。对于确需撤销或者合并的学校,应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对于原有超大规模、大班额学校,要采取切实措施,进行生源分流,加强控制和引导,使其办学规模和班额逐步符合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的要求。

  (三)依法加快居民区配套学校建设步伐。各地要结合城镇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和进程,依法加强配套学校建设,落实政府办学的责任。城乡新建居民区配套学校建设应认真按照《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要求,实行教育行政部门前置审核制度,保证配套学校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区配套学校建设标准,保证新建学校不低于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城市中心城区应该综合考虑区位特点、人口流动状况、群众需求等因素,要抓好学校改建、扩建工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不同层次教育的需求。

  (四)合理调整学校招生范围和区域。各地应认真分析当前规模和班额状况,建立合理的疏导机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动态调整机制,监控学校的规模和班额变化情况,根据学校教育能力以及适龄人口分布和流动情况,科学合理地调整学校的招生范围和区域,并根据人口变化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抓好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和规模的核准工作,严禁普通高中的超区域、超规模招生。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民办中小学校招生方式、招生范围等办学行为的监管,维护良好的教育秩序。明年秋季招生之前,各县(市、区)要完成对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和区域的调查、审核和调整工作,工作过程应注重听取群众的意见,调整后的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和区域要通过报纸、网站、信息管理平台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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