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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1.是否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的研究目标和任务;

  2.对成果水平的定性评议意见,尤其突出对改革创新、实践效果和实际推广应用价值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3.对项目研究的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学校需向专家组提交的有关材料:

  1.《关于做好200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09〕20号)和《关于公布200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名单的通知》(鲁教高字〔2010〕13号);

  2.《200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2009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度检查表》;

  3.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研究报告及成果材料;

  4.《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报告书》、《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成果鉴定书》;

  5.相关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及工作档案。

  五、各高校要加强项目的管理,组织有关人员按时进行进度检查,定期调度项目进展情况,保证研究经费到位,确保项目研究正常进行。项目验收鉴定工作结束后,及时上报学校教学改革立项工作总结,并将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暂不符合结项条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进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项的,由项目主持学校提出书面意见报我厅高等教育处。

  六、加强对教改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是项目执行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研究和实践成果分析、总结和提高的重要措施,对促进成果的应用、交流和推广,进一步推动深入研究与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各项目承担高校、项目组、项目具体承担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促进教学改革不断深入,推动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有关教改立项事宜请与我厅高教处联系,联系人:刘宝君,联系电话:0531-81916526。电子信箱:liubj@sdedu.gov.cn 。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时间安排汇总表

  2.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专家名单

  3.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报告书

  4.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成果鉴定书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1:  
  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时间安排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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