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设内容
(一)办学特色。办学理念先进,办学定位准确,办学目标明确,改革思路清晰,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
(二)学科专业。建立适应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设置与调整机制,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培育和发展与山东经济社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相匹配的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遴选300个基础、优势、特色专业进行重点建设,其中,本科院校每校10个,高职高专院校每校6个。
(三)师资队伍。加强优秀拔尖人才、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及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引进、选拔与培养,造就一批具有现代教育观念、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手段先进、教学效果好、教学改革成效显著的国家或省级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四)教学改革。牢固确立教学工作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科学制定与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改革、完善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课程体系和教材建设,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实验室、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水平,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改善人才培养结构,培养学生创新创业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五)体制机制。加强学校之间、校企之间、学校与科研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资源共享、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的人才培养新机制。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途径。不断深化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竞争激励机制,以科学的管理确保高校的可持续发展,切实提高为经济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六)社会服务。引导高校利用人才资源优势,面向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区域优势特色产业,提供科技研发、技术改造、产品升级、职工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服务;充分发挥智囊团的作用,积极参与社会重大课题研究;积极推进文化传播,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培养大批的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专门人才,增强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五、实施步骤
名校建设工程从2011年-2015年由省教育厅、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学校申报、教育行政部门预审、专家评审立项、项目实施、中期检查、项目验收等操作程序,按年度、分类别、分批次推进,稳步发展。对入选名校建设工程的学校实行动态管理,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院校,终止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