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级培训要求,2011年度我省将组织275名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在国内接受培训,组织30名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到国外接受培训,组织305名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到企业接受顶岗培训。
(二)建立和完善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
以国家示范(骨干)高职学校为依托,重点建设20个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改善职教师资基地的实训条件;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20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逐步构建起基本覆盖全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类别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
五、2011年度项目申报工作要求及程序
高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与教学能力提高国家级培训主体安排在省内完成,具体要求及程序如下:
(一)各高等职业学校科学制定本校“十二五”期间教师素质与教学能力提高规划(含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目标、主要举措、经费投入、考核办法、年度任务等)和2011年度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计划;
(二)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学校及其他有条件的高校、单位积极申报山东省职教师资培训基地。示范(骨干)高职学校可根据本校情况申报2个左右专业类别,其他有条件的高校、单位可申报1个专业类别。培训基地所报专业类别须具有专业优势和工作基础。
学校、单位须与大型企业合作申报职教师资培训基地,每个培训专业类别至少有2家合作企业,合作企业同时承担该专业类别骨干教师企业实践培训任务。
凡申报职教师资培训基地的单位需填写培训基地信息表(附件1),并编写培训方案。每个专业类别单独编写培训方案。培训方案主要包括:基地背景与培训能力、培训专业范围、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实施步骤、考核办法、保障措施、时间安排、经费预算、合作企业等。
省教育厅审核各学校、单位的申报条件和培训方案,统筹确定我省职教师资培训基地。
(三)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的具体分配名额附后(附件2)。
参加国家级培训任务的专业骨干教师选择培训机构时,原则上,国内培训须从省教育厅确定的职教师资培训基地中选择;国外培训、企业顶岗培训可由学校自行选择培训机构,也可从教育厅推荐培训机构中选择。学校自行选择的国外培训机构必须具备该国家合法运营资质,原则上应享有较好的国际声誉;顶岗培训企业必须是行业内领军型企业,在技术、规模、产值等方面均处于同行业领先地位。按教育部、财政部文件要求,自行选择国外、企业培训机构的学校须与培训机构共同编写专业骨干教师培训方案(主要包括:机构背景与培训能力、培训专业范围、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实施步骤、考核办法、保障措施、时间安排、经费预算等),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六、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一)根据我省项目申报工作的统一安排,各学校须按规定时间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至sdgjc1107@163.com。
1.12月14日前上报申报师资培训基地的信息表和培训方案;
2.12月18日前上报学校教师素质与教学能力提高规划和2011年度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计划;
3.12月19日前上报学校推荐参加2011年度国家级培训专业骨干教师名单(附件3);
(二)省教育厅和财政厅对上述材料汇总评审后,确认参加国家级培训的相关材料,并报送教育部、财政部。
(三)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张鹏程;联系电话:0531-81916019;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联系人:王宇轩;联系电话:0531-82669740。
实施高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是《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重大项目,是新时期新阶段推动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迫切要求,是提高高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切实提高重视程度,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项目申报工作的总体安排和要求,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优质完成本次申报工作。
附件:1. 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师资培训基地信息表
2. 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11年度分学校名额分配表
3. 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2011年度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1:
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师资培训基地信息表
培训基地名称:
培训基地合作企业:
培训专业类别:
培训面向地区:
填报单位:
二○一一年十二月
一、培训基地简况
基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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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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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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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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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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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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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基地简介,5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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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开设培训项目情况
专业类别
| 培训项目
| 培训内容
| 培训周期/时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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