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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徐州矿务集团第二医院权台煤矿分院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徐州矿务集团第二医院权台煤矿分院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徐人社发〔2011〕350号)


各有关单位,定点医疗机构:

  徐州矿务集团第二医院权台煤矿分院隶属徐州矿务集团,为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方便周边居民就医,经审查,确定徐州矿务集团第二医院权台煤矿分院为我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现予以公布。

  定点医疗机构所有劳动用工必须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应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严格遵守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和住院服务标准等,为参保人员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并按照医疗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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