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总工会关于公布广东省第三批家政服务工程培训承办企业(机构)名单的通知
(粤经信商贸〔2012〕305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总工会,顺德区经促局、财税局、总工会:
根据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总工会《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开展家政体系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工〔2011〕239号)精神,经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总工会等部门联合组织招投标、专家评审并审查、公示、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总工会同意广州羊城职工职业培训学院等3家培训机构、广州市千福家政企业有限公司等5家家政服务企业列入我省第三批“家政服务工程”培训承办企业(机构),现予以公布。
附件:广东省第三批“家政服务工程”培训承办企业(机构)名单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财政厅
省总工会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附件:
广东省第三批“家政服务工程”培训承办企业(机构)名单
一、培训机构(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