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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苏建质安〔2012〕127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

  为大力推广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发挥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促进江苏建筑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

  1、项目执行单位在计划时间内完成了《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中提出的全部新技术内容,应用新技术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应用效果显著。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用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六项以上、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1)》两项以上,以及企业根据工程特点采用的若干其他新技术的工程。

  (2)应用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或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1)》某一项(子项)新技术,以及企业根据工程特点采用的若干其他新技术的工程,且水平达到国内领先。

  3、申报单位填写《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应用成果评审申请书》(附件1),一式两份。

  4、项目执行单位按工程管理隶属,向工程所在地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有关部门申请。由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有关部门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并统一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质安处。

  5、验收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5月21日。

  二、验收

  1、项目执行单位代表介绍工程情况、新技术应用情况、应用体会(以多媒体形式进行),并提供以下成果材料;

  (1)《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应用成果评审申请书》;

  (2)《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及目标立项批准文件;

  (3)应用新技术综合报告(扼要叙述工程概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新技术应用内容,新技术应用实施的保障措施,工程的重点、难点和创新点,应用新技术内容简述,应用新技术的效果综合分析、应用体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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