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权调换房。
本项目提供春馨园、富强新苑、金筑家园、藕巷新村等小区产权调换房屋。
在征收过程中如有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再行调整。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和被征收房屋价值在同一评估时点分别计算价格后,结清差价。
选择产权调换方式安置的房屋被征收居民,不再享受定销商品房安置政策。
(二)定销商品房。
1.本项目提供的定销商品房为:虎丘定销房A地块(和泰家园)高层定销商品房(位于虎池路北侧,城北西路南侧,金业街东侧,白洋湾生态公园西侧)、虎丘定销房B地块高层定销商品房(位于虎池路西侧,金业街北侧)高层住宅(约15套,约1350平方米)。在征收过程中如有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再行调整。
2.定销商品房销售的价格为:虎丘定销房A地块(和泰家园)销售价每平方米6600元(不含层次差),市场价每平方米7400元(不含层次差);虎丘定销房B地块销售价每平方米6200元(不含层次差),市场价每平方米6950元(不含层次差)。购买B地块高层定销商品房的,另可按购买定销商品房套型面积,每平方米优惠400元。
3.定销商品房实行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就近上靠相应套型的原则,由被征收人自行购买,但购买定销商品房套型面积之和不得超过180平方米。选择购买高层定销商品房,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小于120平方米的,可在核准购买套型面积的基础上增购15平方米,大于等于120平方米的,可在核准购买套型面积的基础上增购30平方米。增购面积的资金由征收项目建设单位承担(不含层次差)。
选择购买虎丘B地块定销商品房的,在房源许可的条件下,可由被征收人向房屋征收部门书面申请增购定销商品房面积,经房屋征收部门批准后,可按市场价每平方米6950 元(不含层次差)再增购一档,由被征收人自行购买。
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阁楼面积不计入购买定销商品房面积。
五、搬迁过渡方式
被征收人应当在征收补偿协议约定或者征收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自行过渡。
六、搬迁过渡期限
搬迁过渡期限自被征收人腾空验房之日起,至得到安置房之月止(以书面通知入户时间为准)。高层住宅房屋过渡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七、拟定的签约期限: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五个月内。
八、拟定的提前搬迁奖励期限:具体奖励期限待征收决定公告后在征收现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