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关于表彰2011年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文体局,各地、州、市体育(文体)局:
2011年是我区认真贯彻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发展工程规划(2011-2015年)》的启动年。一年来,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实施《
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为主线,以推动我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不断发展为目标,利用节假日和农闲时节,深入开展了丰富多彩和形式多样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涌现出了一批开展活动好的先进单位。为鼓励先进,扩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的示范效应,经评选,决定授予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文体局等14个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先进单位”并通报表彰。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11年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先进单位
1、伊犁州伊宁县文体局
2、伊犁州昭苏县文体局
3、塔城地区沙湾县文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