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局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津卫疾〔2012〕123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直属有关单位:
2012年3月24日是第17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我国的宣传主题是:“你我共同参与,消除结核危害”。为做好我市今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推进结核病防治规划落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好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
各区县卫生局和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要紧密围绕今年的宣传主题,认真制定宣传计划,组织开展本区县宣传活动。要利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的契机,主动向本区县政府汇报本辖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现状,争取政策支持。要向社会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和惠民政策。要积极会同教育、广电、妇联、红十字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共同开展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结核病防治的良好氛围。
二、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
各区县卫生局和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要积极利用多种媒体形式,扩大结核病防治宣传效果。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体的作用,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拓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市结核病控制中心要在2012年3月24日前,在新浪网和腾讯网开通结核病防治官方微博,并安排专人值守,每天至少更新2条微博,要紧紧围绕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及相关知识,科学、准确地发布微博信息,并及时解答公众的相关疑问。
三、切实开展好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
为动员更多社会力量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今年3月,卫生部联合新浪网、腾讯网、百度、人人网等网络媒体,启动了“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我市按照国家行动方案要求,制定了《天津市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方案》(见附件)。各区县卫生局和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要认真按照我市行动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区县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做好相关工作。要通过张贴海报、举办大型活动等方式对活动进行宣传,广泛招募志愿者,并对参加活动的志愿者提供技术支持。各区县结核病防治机构和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本辖区和本单位活动的具体实施。
请各区县卫生局认真总结本地区“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情况,并于2012年4月2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处。
联系人:李刚;联系电话:23337675;
电子邮箱:jkch2006@126.com。
附件:天津市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方案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天津市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
防治知识传播行动方案
根据卫生部《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方案》的要求,为组织开展好我市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特制定此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的
通过建立长期开放的志愿者活动平台和向成绩突出的志愿者授予“结核病防治志愿宣传员”称号,最大程度地发动各界结核病防治宣传力量,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结核病防治知识的传播,形成国家级百名、省级千名、县市级万名志愿者的“百千万”阶梯,由点及面形成传播链,从而提高全民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晓水平,共同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