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工负责,确保质量
全省信息化建设将以浙江畜牧兽医信息网为基础平台,在省级建设畜牧兽医政府信息集群网、全省畜牧兽医行业数据库、全省动物防疫预警指挥、全省生猪产销形势分析预警、省外调入动物评估和流通监管等系统,在市县建设畜禽防疫、屠宰检疫、质量安全溯源、动物卫生执法、规模养殖场及饲料企业管理等信息化管理系统。《浙江省畜牧兽医信息化实施方案》已经明确各系统建设责任处室和试点市县,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组织业务系统和科研院校的专家,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小组,尽快建立系统,确保质量到位。我局将保障一定的工作经费和数据采集经费,并组织有关专家加强技术指导和支持。
四、加强培训,示范推进
畜牧兽医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各级积极探索,按照统一规范、因地制宜、循序渐进、资源共享的总体原则推进,并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完善。各级畜牧兽医系统要及时组织开展信息化技能的培训,全体畜牧兽医系统工作人员要主动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应用水平。省里将建立一批市、县和龙头企业信息化管理的先进典型,并对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示范推进全省信息化建设。
附件1:浙江省畜牧兽医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
附件2:浙江省畜牧兽医工作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名单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浙江省畜牧兽医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浙江省畜牧兽医信息化平台总体框架
省级畜牧兽医系统化平台总体分为政务板块(浙江畜牧兽医信息网和集群网)、业务板块(根据畜牧兽医工作业务需要,制定相应的信息化管理子平台,总体考虑分四大块组成:公共管理系统,主要包括畜牧兽医行业数据库和数据接口平台;畜牧生产统计和产销风险预警系统;动物防疫评估预警和应急指挥系统;动物卫生执法和畜产品安全溯源系统)、商务板块(企业品牌展示、网上展示会、产销平台等)。
信息化建设采取分级推进,需要省级构建的统一由省级构建;主要由市县级应用的,由试点县为主构建,完善后全省逐步推广,并在各级建立信息数据统计和共享系统;应以企业为主体运行的,由试点县会同试点企业共同建设,成熟后逐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