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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皖政办〔2012〕25号)


各市、省直管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八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12年工作总体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省政府今年立法工作的重点是: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主线,坚持服从并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加强有关深化改革开放、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切实保障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为打造经济强省、文化强省、生态强省,加快建设美好安徽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据此,对省政府2012年立法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地方性法规草案
  (一)实施类(7件)

项目名称                

起草单位

1.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

省地震局

2.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           

省水利厅

3.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省政府办公厅

4.安徽省关于律师执业的若干规定(修订)

省司法厅

5.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修订)

省公安厅

6.安徽省民族工作条例

省民委

7.安徽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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