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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厅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五、深化教育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15.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推进以政府办学为主,民办学校、社会力量办学、中外合作办学等多种办学形式的多元化办学体制改革。支持公办非义务教育学校多元化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通过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等方式参与举办现有公办学校,促进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以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为重点,稳步开展新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完善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协调推进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

  16.推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省市共建高等学校的管理模式,做好临沂大学、枣庄学院、德州学院、泰山学院、菏泽学院、济宁学院、潍坊学院、滨州学院8所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管理的公办本科高校纳入省直接管理相关工作。推动省市共建其他省属高校的工作。探索职业教育融入产业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途径和方式,强化市级政府协调区域职业教育发展的责任,促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引导、支持学校加快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教育决策调研论证、公众参与的相关制度,根据《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改革发展任务,组织成立山东省教育发展咨询委员会,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咨询论证。

  17.扎实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试点。进一步加强协调沟通和督促检查,保障我省承担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扎实稳妥推进,同时积极支持潍坊市实施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按照试点实施的计划进度,开展跟踪调研,及时掌握动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针对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相关政策措施,为改革的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环境。

  18.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以国家统一招生考试为主、面向不同学生类型的分类考试办法,完善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并行、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的高校人才选拔模式。科学调整考试科目和内容,强化实践环节的考核,做好首次春季高考工作。严格测试各环节的管理,优化测试的形式和方法,做好首次面向高考考生的体育测试工作。广泛调研、充分论证、认真研究确定2014年高考改革的整体方案和考试科目及内容。依据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省属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以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为主,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和注册入学工作,扩大单招的范围和规模,规范注册入学的程序和办法。不断改进和完善录取批次、分批次征集志愿等招生录取政策和办法,加强标准化考场建设,指导各市建立统一的中考招生平台,全面提升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水平。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扎实做好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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