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实施名校建设工程。积极支持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的发展。引导省内高校根据自身实际,科学定位。按照“分类指导、鼓励特色、重在改革”的原则,遴选部分高校进行名校工程建设。通过实施名校建设工程,促进全省高等教育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逐步形成层次类别清晰、布局结构合理、具有山东特色的高等教育体系。
13.全面实施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大专业结构调整力度,强化专业办学特色,启动专业评估。评选150个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提升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整体水平。实施精品课程工程,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根据社会需求和学生成才需要,创新课程建设,加快课程开发,建设特色课程,构建以能力为核心的课程体系。在全省高校遴选1000门左右省级精品课程。进一步深化我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立项750个教学改革项目,建设20个具有领先性、创新性和辐射示范效应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整体推进全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实验室建设,不断丰富优质实验教学资源,立项建设20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加强教学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高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启动我省本科高校教学审核评估,完善审核评估制度,指导学校做好自我评估。配合教育部做好新建本科院校合格评估工作。组织对我省部分高职院校进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加强就业管理,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以突出时代精神、健康向上为主题,抓好高校学生的教育管理,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才。
14.提高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深入实施重点学科建设工程,围绕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建设海洋、冶金、船舶、交通、信息、新能源、新材料、旅游、商贸等相关学科领域。适时增列一批筹建重点学科,引导新上本科院校和民办本科院校做好学科建设工作。进一步总结、完善、拓展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体系,以培养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为目标,完善导师负责制、举办学术论坛等,创新研究生教育管理机制和培养模式。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进一步加大对科研创新平台经费支持力度,构建比较完整的国家、省和校级科研创新平台,发挥高校在创新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启动实施高校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分批在全省高校遴选建设20个科研创新团队,充分发挥我省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的效益,凝聚并稳定支持一批优秀的科研创新群体,培育国家级创新团队,提升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高水平大学和优势学科建设。着力加强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建立科学、公正、客观的学术评价制度,完善学风建设检查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作用,对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进行严肃惩戒,净化学术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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