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体育测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2
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体育测试
工作人员守则

  一、严格遵守国家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二、遵守测试纪律,服从领导,听从调配。
  三、遵守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办事公正。敢于对不良现象提出批评。
  四、执行任务期间,互相支持、密切配合,态度严肃认真,不受外界干扰。
  五、爱护考生,说话和气,测试事项应及时向考生讲清。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六、考前认真检查场地、器材是否符合测试规定;测试中认真查对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履行各项测试手续。
  七、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时,提前向考评组长请示,并经上报批准后方准离开工作岗位。
  八、严守工作纪律,不吃请,不受贿,不徇私舞弊。

  附件3
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体育测试
工作人员违规处理规定

  一、立即停止工作、写出书面检查。
  二、永久性不准参加高考体育测试工作。
  三、在教师职称评定中,教研室不予推荐,学校不予评定;对行政工作人员,建议单位不予提升。
  四、测试点将违纪者的检查,报送县教育行政部门,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处理后通报其本人所在单位;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开除公职;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办。

  附件4
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体育测试
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持《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身份证到测试点办理报到手续,未办手续或手续不完备者,不予测试。
  二、考生将测试号码布用别针固定在运动服上。
  三、考生参加专项测试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测试人员的统一指挥。必须持有身份证、报考证、测试号码布,提前30分钟到检录处点名,凡点名不到者,以弃考处理。
  四、考生必须将测试号码布佩戴于胸前,无号码者不得进入测试现场。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