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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贷款财政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贷款财政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农办[2011]170号)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国农办[2011]18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贷款贴息项目(以下简称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中央财政贴息是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重要方式。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贴息的力度继续加大。各市县要高度重视,积极用好国家财政贴息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主动联系相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金融机构,做好本市县农业产业化经营贷款情况的调查工作,认真组织项目审核和申报工作,支持辐射和带动农民作用强、具备条件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二、严格把好项目关,择优申报。各市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要会同财政部门,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贴息有关政策规定,对上报的贷款贴息项目进行认真审查。重点审查以下内容:上报项目的贷款用途是否符合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扶持范围,贷款时间、贴息期限、额度是否符合规定;提供的贷款及2011年支付利息的凭证是否真实可靠;企业辐射带动农民作用和效益如何等。对申报项目情况要进行认真的考察、核实,确保上报材料的真实、可靠,特别是坚决防止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贴息资金和多头申报行为。
  三、认真准备申报材料。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材料包括:1.市县财政局和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联合上报的贷款贴息项目申请文件(农综机构设在财政的可由财政局或农综办发文)。2.项目单位的申请报告。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贷款的落实和用途情况、项目的建设或运作情况、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要说明贷款使用情况和建设主要内容、项目效益和带动农民增收情况、2011年共支付银行利息情况、申请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贷款贴息金额等。3.《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申请表》(附表1)、《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附表2)、《贷款贴息项目2011年利息支付情况表》(附表3)、《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中央财政贷款贴息项目基本情况表》(附表4)、《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贴息资金项目汇总表》(附表5)。4.申请财政贴息的银行贷款合同、贷款到位凭证、贷款银行出具的利息通知单、利息支付原始凭证复印件。5.其他材料。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请单位龙头企业级别认定证明、银行信用等级评定书及授信文件复印件;由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单位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还需提供贷款银行立项批复文件复印件,工程施工(或设备采购)合同或付款凭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须提供农产品收购合同或凭证。
  四、按时申报。各市县需在2012年2月10日前,将本市县贷款贴息项目申请文件及相关资料,按项目以A4纸格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及各附表电子版(刻录光盘),报送到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逾期申报或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附件:1.《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农办[2011]170号)(略)
  2.附表(1)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中央财政贷款贴息项目基本情况表(附表1)
  (2)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贴息资金项目汇总表(附表2-1)
  (3)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贷款贴息“菜篮子”产品、粮油加工及相关流通实施项目主要情况汇总表(附表2-2)
  (4)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申请表(附表3)
  (5)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附表4)
  (6)贷款贴息项目2011年利息支付情况表(附表5)

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2:
  附表1: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中央财政贷款贴息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投资情况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总投资

银行贷款

自筹资金

其他资金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税金

财务内部收益率(%)

直接带动农户数(户)

直接带动基地面积(亩)

新增就业人数(人)

直接带动农民增收

小计

固定资产贷款

流动资产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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