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新闻出版行业科技发展调查的通知
新华报业传媒集团、凤凰出版传媒集团、《群众》杂志社、省内各出版社、报纸期刊出版单位、互联网出版单位、印刷复制单位、发行单位、版权从业单位、江苏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各园区、省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
关于开展新闻出版行业科技发展调查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掌握全省目前新闻出版行业科技研发与应用、信息化建设、标准研制及贯彻执行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落实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业科技“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文化科技创新的意见》,现就做好我省“新闻出版行业科技发展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包括省内所有图书、音像、电子、互联网出版单位(有互联网出版资质)、部分报纸、期刊出版单位、印刷复制单位、发行单位、数字出版单位、版权从业单位、数字出版基地及入驻企业等。
二、组织分工
本次调查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出版产业发展处(科技与数字出版处)负责本次调查问卷的统一汇总上报,各有关业务处室负责选取并通知相关单位填报调查问卷,在规定时间内回收交出版产业发展处,具体分工如下:
(一)出版产业发展处(科技与数字出版处)负责互联网出版单位(有互联网出版资质)、数字出版单位、数字出版基地及入驻企业调查问卷的发放与回收。
(二)新闻报刊处负责省内报纸、期刊出版单位调查问卷的发放与回收。
(三)出版管理处负责省内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调查问卷的发放与回收。
(四)印刷发行处负责省内印刷复制单位、发行单位调查问卷的发放与回收。
(五)版权管理处负责省内版权从业单位调查问卷的发放与回收。
(六)新华报业传媒集团、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江苏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各园区除填报集团(基地)本级相关信息外,同时组织安排本集团(基地)下属单位(基地内入驻企业)的填报、审核工作,并回收集团(基地)范围内的调查问卷报至省新闻出版局出版产业发展处。
三、调查问卷及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