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重点督查督办。采取召开座谈会、约谈企业负责人、限期整改、发布通报、执法处罚等方式,纠正存在问题。对可能发生犯罪活动的问题或线索,移送司法等相关部门。
三、有关要求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及重点,加大自查力度,深入查找项目开发中存在的问题。特别要深入查找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如项目投资中是否存在民间融资、民间借贷资金。如发现有风险隐患,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主动上报,有效遏制违规违法问题发生。对自查工作中走过场、有问题隐情不报的企业,一经发现查实,将作为企业不良记录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问题带来的后果由企业负自行承担。
各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要依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迅速开展检查。检查结束后形成书面报告,于2011年12月31日前报市城乡建设委。
联 系 人:李泉胜、林战军
联系电话:6665674、66600789
附件:
1、商品房项目专项检查(登记)表
2、商品房销售情况登记表
3、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来源情况登记表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1:商品房项目专项检查(登记)表
开发企业盖章: 填报时间:2011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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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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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建筑面积
| 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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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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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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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资本
| 万元
| 经营权证明编号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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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办公楼、商业、住宅、公寓、厂房、车库、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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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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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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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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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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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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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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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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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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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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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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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是否因此引发投诉?投诉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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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开发经营、资质证书未按期年检、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开发经营权证明?企业信用方面的不良行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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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进度是否出现停工现象?是否存在工程款不按期结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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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未取得预售许可收取定(订)金的情况?是否因此引发投诉?投诉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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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与购房者即时网签?售楼处公示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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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未取得综合验收交付的情况?配套设施是否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是否改变使用用途?是否因此引发投诉?投诉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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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延期交房的情况?是否因此引发投诉?投诉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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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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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承诺:以上填报内容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由此引发的后果完全由我企业负担。
法定代表人签字: 填表人: 联系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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