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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在建在售商品房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重点督查督办。采取召开座谈会、约谈企业负责人、限期整改、发布通报、执法处罚等方式,纠正存在问题。对可能发生犯罪活动的问题或线索,移送司法等相关部门。

  三、有关要求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及重点,加大自查力度,深入查找项目开发中存在的问题。特别要深入查找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如项目投资中是否存在民间融资、民间借贷资金。如发现有风险隐患,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主动上报,有效遏制违规违法问题发生。对自查工作中走过场、有问题隐情不报的企业,一经发现查实,将作为企业不良记录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问题带来的后果由企业负自行承担。
  各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要依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迅速开展检查。检查结束后形成书面报告,于2011年12月31日前报市城乡建设委。

  联 系 人:李泉胜、林战军
  联系电话:6665674、66600789
  附件:
  1、商品房项目专项检查(登记)表
  2、商品房销售情况登记表
  3、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来源情况登记表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1:商品房项目专项检查(登记)表
  开发企业盖章:                   填报时间:2011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企业名称

资质等级

 

企业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权证明编号

      万元

项目性质

办公楼、商业、住宅、公寓、厂房、车库、其他

土地使用权证号

时间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时间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时间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号

时间

预售许可证号

时间

是否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是否因此引发投诉?投诉处理情况。

是否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开发经营、资质证书未按期年检、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开发经营权证明?企业信用方面的不良行为情况。

工程进度是否出现停工现象?是否存在工程款不按期结算问题?

是否有未取得预售许可收取定(订)金的情况?是否因此引发投诉?投诉处理情况。

是否与购房者即时网签?售楼处公示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是否有未取得综合验收交付的情况?配套设施是否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是否改变使用用途?是否因此引发投诉?投诉处理情况。

是否有延期交房的情况?是否因此引发投诉?投诉处理情况。

是否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我单位承诺:以上填报内容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由此引发的后果完全由我企业负担。

 

 

法定代表人签字:       填表人:     联系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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