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评选2011年度全市城乡建设系统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原则并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高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4.熟练掌握和准确应用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正确处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问题,尊重科学、廉洁自律、工作不断创新。

  5.所在单位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的,2011年度在其区域范围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6.所在单位为企业的,要求所在单位2011年度参与的工程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

  三、评选程序

  评选质量管理先进集体、安全管理先进集体的生产经营单位须报送计分依据的奖励证书复印件、获奖情况目录和推荐表各一份;评选质量管理先进集体、安全管理先进集体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须报送推荐表一份。参加评选质量管理先进个人、安全管理先进个人的人员须报送推荐表一份。评选资料经市城乡建设委审定后,授予“济南市城乡建设系统质量管理先进集体”、“济南市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管理先进集体”、 “济南市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管理先进个人”、“济南市城乡建设系统质量管理先进个人”称号。

  评选资料报送时间:2012年1月20日前。

  联系部门:市城乡建设委质量安全管理处,电话:86463557。

  附件:1、2011年度城乡建设系统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申报表

  2、2011年度城乡建设系统质量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

  3、2011年度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申报表

  4、2011年度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附件1:2011年度城乡建设系统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联系人姓名

 

职务

 

电话

 

 

 

 

 

 

 

 

 

 

 

 

 

 

 

 

 

主管部门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城乡建设委

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