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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局关于申报第二批天津市中医传承工作室的通知

  四、申报材料
  1.《天津市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
  2.导师技术职称证书或国家级名中医、天津市级名中医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单位工作年限证明,证明学术水平的论文、书籍和科研等材料一份(复印件)。
  3.继承人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单位工作年限证明,近3年学术论文、科研和著作复印件等材料一份。
  4.《天津市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计划书》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附电子版)。
  申报截至时间:2012年4月20日。
  通讯地点:天津市卫生局(和平区贵州路94号)
  联系人:郭翰林;联系电话:23337688。

  附件:天津市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书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天津市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书

工作室名称:

申请单位: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天津市卫生局


工 作 室

所在单位

 

工 作 室

所在科室

 

 导  师

姓 名

 

技术职称

 

国家名中医

是 否

性 别

 

专科特长

 

市级名中医

是 否

出生年月

 

健康状况

 

 

 

目前担任的各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学会职务

   

主要学术成果和论著

      

学习和从事中医主要经历

       

近一年门诊情况

      

近一年查房情况

继 承 人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最高

学历

技 术

职 称

专 科

所 在

科 室

       
       
       
       
       

导师和继承人已有的工作基础

                          

工作室拟开展的工作和年度计划

        

工作室年度计划

 

 

 

 

 

 

 

 

 

申报单位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专家评审意见

 

 

 

 

 

年 月 日

天津市卫生局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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