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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状落实情况的通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状落实情况的通报
(鄂政办函〔2012〕29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2011年12月23日至28日,省农业厅代表省政府对各地执行《2011年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状》的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现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考核采取对每个市(州)现场检查生产基地(蔬菜、畜牧、水产基地各1个)和市场(批发市场和超市各1个)、查阅文件资料、与市(州)政府办公室和农业部门负责人交换检查考核意见等方式进行。总的来看,各市(州)紧紧围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六大类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保持在较高水平。2011年,农业部和省农业厅对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8.7%,比2010年提高了0.2个百分点,超过全年工作目标3.7个百分点。其中农业部对我省监测合格率达到98.5%,比2010年提高了0.9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一。农业部和省农业厅对我省蔬菜监测合格率达97.1%,比2010年提高了1个百分点;水果合格率99.7%,比2010年提高了1个百分点;食用菌合格率100%,比2010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茶叶合格率95.7%,比2010年降低了3.1个百分点;畜禽产品合格率99.9%,比2010年降低了0.1个百分点;水产品合格率98.8%,比2010年提高了0.1个百分点。全省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目标责任状落实情况
  根据《2011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状落实情况考核评分细则》,省农业厅检查组对17个市(州)在组织领导、责任制度、经费投入、建立监管监测机构、农产品监测合格率、市场准入、产地准出、专项整治、执法服务、宣传教育等10个方面进行了量化考核评分。综合考核评分在90分以上的有宜昌、荆门、襄阳、十堰、恩施、武汉、荆州、黄冈、孝感、黄石、潜江等11个市(州),这些市(州)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较高,其突出特点是: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监管工作力度较大。主要工作措施:一是全面建立责任体系,二是健全监管监测机构,三是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四是大力推行产地准出,五是全面实行市场准入,六是精心开展监测预警,七是深入开展监管执法,八是不断加大经费投入,九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同时,全省各地在2010年工作的基础上,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都有新的提高,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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