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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重点外资项目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重点外资项目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威政办发〔2012〕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威海市重点外资项目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威海市重点外资项目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切实推进重点外资项目建设,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市政府确定建立威海市重点外资项目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织形式

  对需要纳入威海市重点外资项目协调推进联席会议的项目,视项目需求情况,分别由市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召开联席会议协调推进。

  二、人员组成

  (一)联席会议受主持人(市长、常务副市长或分管副市长)委托由市政府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召集人,市商务局主要负责人协助召集。

  (二)联席会议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委、规划局、商务局、环保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如工作需要,可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项目所在市区(含开发区、工业新区,下同)政府(管委)以及项目单位负责人参加。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及会务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三、主要职责

  (一)协调解决重点外资项目在洽谈、核准、审批、注册登记、资金到位、开工建设等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二)研究制定重点外资项目的特殊政策,并及时跟踪政策落实情况,保证承诺政策的及时兑现。

  (三)协调解决影响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全局的投资环境热点和难点问题。

  (四)针对外商的投诉情况,协调解决带有普遍性、政策性的问题。

  (五)通报各部门及其上级业务部门出台的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新政策、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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