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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附件2
  威海市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审批表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威海市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户籍

所在地

 

本人工作经历

 

本申请前是否已享受或参加

1.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       )

2.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       )

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 

供养直系亲属情况

与本人关系

姓 名

出生年月

在何地何部门从事何种工作

联系电话

 

 

 

 

 

 

 

 

 

 

 

 

 

 

 

 

 

 

 

 

本人

意见

本人申请按照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规定,自愿选择按  档标准一次性补缴     元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月享受   元基本养老金。本人对以上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

意见

经核实,申请人工作经历属实,符合参保条件,同意申报。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经办

机构

审核

意见

经审核,申请人符合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保政策规定,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后,从   年  月起,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   元。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审批

意见

 经审查,申请人符合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规定,同意一次性补缴纳入。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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