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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圳市中医“治未病”及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地申报评估工作的通知


  附件2
  深圳市中医“治未病”及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地申报表

  申报单位:           
  负 责 人:           
  申报日期: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制



一、申报单位情况

1、单位名称

 

2、单位类型

□医疗机构  □教育机构   □其他:

3、单位级别

□三级甲等  □二级甲等

4、单位地址

 

邮编

 

5、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E-mail

 

6、基地负责人

 

联系电话

 

E-mail

 

二、组织管理情况

1、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领导小组及职责: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学历

职务

职责

专职/兼职

联系电话

 

 

 

 

 

 

 

 

 

 

 

 

 

 

 

 

 

 

 

 

 

 

 

 

 

 

 

 

 

 

 

 

 

 

 

 

 

 

 

 

 

 

 

 

 

2、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培训实施方案、计划、目标、考试考核要求等情况(请列出具体名称):

       

三、教学设施

1、教学场所面积(含教室、示教室、教学诊室等)

固定教学场所    平方米。 

其中:教 室    间,共     平方米;

示教室    间,共     平方米;

教学诊室   间,共     平方米。

2、配备图书情况

专业图书         本;

专业期刊(杂志)    

3、其他现代化教学设施(列举)

 

4、远程教育设备情况

 

四、主要师资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学历

职称

联系电话

       
       
       
       
       
       
       
       
       
       

五、实习场地情况

1、实习场地

□ 有 ,可提供    项中医适宜技术的实习    □无

2、带教老师

□ 有 ,有    名中医适宜技术带教老师      □无

六、申报理由及基地特色

七、申报单位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章) 

九、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章)

 

十、 评估专家组意见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十一、市卫人委审核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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