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坚决整治重金属、化学品和危险废物污染问题。加强以长江、汉江、滠水河和举水河等为饮用水水源的19个水源地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继续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重点治理未批先建、未验投产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利用环评审批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认真做好空气质量指标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保障和维护群众的环境知情权。深入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积极防范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对因失职渎职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的,要对污染所在地行政首长实施问责。
(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
(三)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土地调控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农村土地整治和农村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严格土地审批和建设用地供应,重点查处违反国家政策向“两高一资”(即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供地的行为。加强对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经营性土地、工业用地、探矿权和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以及划拨用地公示制度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开展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督促各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整改发现的问题,加强土地管理和执法监察,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反弹的势头。依据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严肃查处未批先建、以租代征、闲置土地,以及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等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对违法用地问题严重的区,要对其行政首长实施问责。
(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规划局负责,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
(四)加强“十二五”规划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全市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央投资专项工作推进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制订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开展管理通胀预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畅通农副产品流通渠道,及时规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严肃查处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确保价格调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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