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行动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附表:
  北京市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序号

任务内容

主责单位

协助单位

1

公共机构限期淘汰白炽灯

各级政府机关

市科委

市教委

市文化局

市体育局

市卫生局

相关部门

2

特殊居民家庭白炽灯以旧换新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各区县政府

3

白炽灯停止销售监督检查

市工商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等

各区县政府

4

节能灯质量监督检查

市质监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委

市工商局

市财政局等

各区县政府

5

重点行业照明节能监督检查(全市公共机构、宾馆/酒店、餐饮店、建筑业等商业、企业)

市节能监察大队

市商务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

市教委

市科委

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文化局

市卫生局

市体育局

市旅游委

6

LED示范推广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教委

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科委

市文化局

市卫生局

市体育局

市旅游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7

高效照明产品技术研发

市科委

相关部门

8

“淘汰白炽灯,应用节能灯”科普宣传活动

市发展改革委

市科委

市科协

各区县政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