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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十二五”基础测绘规划的通知

  (三)规划目标。
  建立和完善与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础测绘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长期稳定的基础测绘定期投入和基础测绘成果定期更新机制;建立统一完善的测绘基准,加快基础测绘成果的更新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建立覆盖全市的统一、权威的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健全各级基础测绘技术支撑队伍,初步形成信息化测绘体系,促进地理信息产业的发展,加快“数字泰安”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全面提升基础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满足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和人民群众对基础地理信息的需求。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基础测绘管理体制。建立基础测绘分级管理体制,健全各级基础测绘技术支撑队伍,初步形成经费长期稳定投入和成果定期更新机制。
  (二)统一全市测绘基准。加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推广应用工作,获取全市控制网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成果,完成现有数据的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确保在“十二五”末全市统一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积极开展不同坐标系统下的各种应用问题研究,有效解决不同坐标系统之间转换工作中存在的政策性和技术性困难,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对测量标志成果的管理,建立测量标志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基准站(GNSS)的应用,增强实时提供定位服务的能力。
  (三)丰富和完善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完成泰安市规划区、县(市)政府及乡镇政府驻地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的获取和数字高程模型数据的建立,加快全市大比例尺地形图(1:500-1:2000)的修测、补测与更新,不断满足国土资源管理、城乡建设、城市规划等部门的需要。
  (四)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化测绘体系。加大基础测绘设施的投入,加强对“3S”技术、数据库技术等基础测绘高新技术应用和研究,完善信息化测绘科技体系,不断改善基础测绘工作基础和科技条件,提高测绘服务水平和能力。
  (五)加快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及网络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泰安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推进县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建立数字县(市、区)地理空间框架,构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不断完善基础测绘共建共享机制,促进基础地理信息交换和分发网络服务体系建设;建设省、市、县互联互通的基础测绘成果目录分发服务系统,定期编制成果目录,促进测绘成果广泛应用。
  (六)加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增值开发利用。按照“应用中发展、发展中应用”的工作思路,研究探索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增值服务模式,积极研发测绘公共产品,提高测绘公共服务水平。支持地理信息资源产业化应用,促进车载导航、智能交通、移动通讯、电子商务等相关领域快速发展,实现地理信息资源增值服务的规模效益,带动地理信息产业和测绘行业发展。
  (七)提高测绘应急服务保障能力。根据应急保障工作需要,编制基础测绘服务保障应急预案。测绘应急保障的核心任务是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地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测绘成果,并根据需要开展有关方面技术、生产装备和设施等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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