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基础测绘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全市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与信息化发展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基础测绘定期投入和成果更新机制尚未建立,造成测绘成果滞后于应用需求。基础测绘成果尺度不全,产品形式比较单一,不能及时反映基础地理信息的现状和变化,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数据资源整体上开发不足、利用不够、效益不高,相对滞后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尚未正式启用,现有数据尚未得到充分利用,不能有效满足日益增长的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应用需求。二是尚未建立统一的基础测绘成果管理及共享机制。基础测绘的投入、实施以及成果的管理、利用未纳入统一归口管理,基础测绘成果供给不足,部门之间存在信息交流不畅和重复建设的现象,难以实现测绘资源共享。三是专业人才缺乏。部分县(市、区)尚未建立测绘技术支撑队伍,已经建立的存在着人员不足、装备落后、服务保障能力不强,特别是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
二、“十二五”基础测绘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宗旨,不断完善基础测绘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测绘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的转型,搞好地理国情监测,着力丰富全市地理信息资源,加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更新和开发利用,促进“数字泰安”建设和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全面提高全市基础测绘保障服务能力。
(二)基本原则。
1.统一监管,合理分工。强化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基础测绘统一监管的职能,建立基础测绘分工协作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单位)的职责权限,为基础测绘工作的健康开展提供保障。
2.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注重与全省基础测绘规划的衔接,加强对本市基础测绘的指导,统筹规划基础测绘工作,合理安排市、县两级基础测绘项目,避免重复测绘。
3.统一基准,及时更新。全市范围内使用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及时更新基础测绘数据,保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现势性,提高基础测绘的服务和保障能力。
4.信息共享,高效利用。充分发挥基础测绘公益性、基础性作用,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增强公共服务意识,完善基础地理信息的共建共享机制,促进基础地理信息的高效利用,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测绘保障。
5.需求引导,科技推动。以基础测绘的需求为导向,合理制定基础测绘发展目标和工作计划;积极引进和培养各类测绘人才,进一步优化测绘人才结构;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依靠创新求发展,不断提高基础测绘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