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建立2009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县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甬农机计〔2009〕4号)
各县(市)、区农机(农林)局(总站):
为加强对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的督导检查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农机购补贴政策的紧急通知》精神,市局决定2009年度继续实行宁波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县联络员制度,进一步落实各联络员的督查任务和责任,确保农机购置补贴专项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络人员组成及联系单位
陶俏俏 联系鄞州
朱安祥 联系余姚、江北
史华儿 联系象山、镇海
黄曙敏 联系宁海、北仑
李玉兵 联系奉化
陈松林 联系慈溪
二、联络人员主要任务
1.负责实施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投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