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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机局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宁波市农机局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机(农林)局(总站):
  今年是国务院办公厅确定的“安全生产年”,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省农业厅、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重大决策,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年”各项措施的落实,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广泛深入开展第八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甬安监管法〔2009〕6号文件)的部署意见,结合省农机局《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浙农机〔2009〕2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农机系统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紧紧围绕2009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着眼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基层基础工作,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农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农民群众安全常识,弘扬安全文化,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为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09年6月1日至30日,“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定在6月14日。宣传重点是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年”的意义、目标和措施,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
  四、组织领导
  市农机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小组,成员由局安全监理处、农机培训站等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研究决定相关事项。
  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安全监理处,具体负责指导全市农机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负责开展市本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指导)小组,以推动本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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