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机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机(农林)局(总站):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09年9月7日国务院第80次常务会议通过,9月17日公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法制建设上的一件大事,是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法制化的里程碑。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根据
农业部关于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通知(农机发〔200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学习、宣传、贯彻《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重要意义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出台,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使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因此,我们必须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高度,把学习宣传贯彻《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当作我市农机化行业的一项政治任务和重点,切实抓紧、抓细、抓好。
二、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活动
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各级农机部门要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行五周年,《
宁波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颁行四周年纪念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宣传计划,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以农机安全镇、安全村、安全户等为载体,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黑板报、宣传窗、标语、网络、手机短信等宣传平台,大张旗鼓地宣传《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在农机系统内部,要邀请法律专家讲座,组织《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知识竞赛,结合岗位练兵,选拔业务骨干参与全省农机监理业务技能竞赛。要结合秋收冬种,开展以送法宣传为主要内容的“送法下乡”活动。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学习、宣传活动,形成全方位、多形式的学习、宣传态势,使全社会都知晓、了解《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确保各行为主体学法、懂法、守法;使农机行政执法管理人员熟练掌握并准确把握《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严格执行《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各项规定;使农业机械从业人员自觉约束、规范从业行为。努力造就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