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下达2010年水稻机插推广任务的通知
(甬农机科〔2010〕3号)
各县(市)、区农机(农林)局(总站):
为加快推进我市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步伐,如期完成市政府确定的“确保50万亩、力争60万亩”的机插任务,经研究,现将2010年水稻机插推广任务下达各地(详见附件),并列入2010年度农机化工作考核内容,请各地认真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要成立水稻机插秧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切实把水稻机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务必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要充分利用春耕前的有利时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早谋划、早动手、早落实,提前做好机插育秧、机具购置等相关工作。
三、加强合作,密切配合。要充分发挥农机与农业部门各自的技术优势,共同做好水稻机插品种的选择、育秧、植保以及大田肥水管理等技术培训,制定水稻育秧机械化作业技术路线和技术模式等工作,进一步促进农机和农艺有机结合,共同推进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推广工作。
四、创新机制,强化服务。要积极探索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走市场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路子,引导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服务主体开展机插秧社会化服务。抓好重点区域重点扶持、重点对象重点培育,积极实施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区域性整体推进战略,开展规模化育秧服务,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
附件:2010年水稻机插面积分解表
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10年水稻机插面积分解表
单位:万亩
单位
| 总面积
| 早稻面积
| 单季稻面积
| 晚稻面积
| 备注
|
余姚
| 19
| 7
| 5
| 7
|
|
鄞州
| 11.6
| 4
| 4
| 3.6
|
|
奉化
| 6
| 2
| 2.9
| 1.1
|
|
象山
| 4.3
| 0.8
| 2.8
| 0.7
|
|
宁海
| 3.7
| 0.6
| 2.7
| 0.4
|
|
镇海
| 2
| 0.5
| 1
| 0.5
|
|
慈溪
| 2
| 0.7
| 0.8
| 0.5
|
|
江北
| 1
| 0.5
| 0.25
| 0.25
|
|
北仑
| 0.4
| 0.2
| 0.2
|
|
|
合计
| 50
| 16.3
| 19.65
| 14.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