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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下达2010年水稻机插推广任务的通知

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下达2010年水稻机插推广任务的通知
(甬农机科〔2010〕3号)


各县(市)、区农机(农林)局(总站):
  为加快推进我市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步伐,如期完成市政府确定的“确保50万亩、力争60万亩”的机插任务,经研究,现将2010年水稻机插推广任务下达各地(详见附件),并列入2010年度农机化工作考核内容,请各地认真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要成立水稻机插秧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切实把水稻机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务必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要充分利用春耕前的有利时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早谋划、早动手、早落实,提前做好机插育秧、机具购置等相关工作。
  三、加强合作,密切配合。要充分发挥农机与农业部门各自的技术优势,共同做好水稻机插品种的选择、育秧、植保以及大田肥水管理等技术培训,制定水稻育秧机械化作业技术路线和技术模式等工作,进一步促进农机和农艺有机结合,共同推进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推广工作。
  四、创新机制,强化服务。要积极探索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走市场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路子,引导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服务主体开展机插秧社会化服务。抓好重点区域重点扶持、重点对象重点培育,积极实施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区域性整体推进战略,开展规模化育秧服务,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

  附件:2010年水稻机插面积分解表

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10年水稻机插面积分解表

  单位:万亩

单位

总面积

早稻面积

单季稻面积

晚稻面积

备注

余姚

19

7

5

7

 

鄞州

11.6

4

4

3.6

 

奉化

6

2

2.9

1.1

 

象山

4.3

0.8

2.8

0.7

 

宁海

3.7

0.6

2.7

0.4

 

镇海

2

0.5

1

0.5

 

慈溪

2

0.7

0.8

0.5

 

江北

1

0.5

0.25

0.25

 

北仑

0.4

0.2

0.2

 

 

合计

50

16.3

19.65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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