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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农机系统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4、审核汇总各县(市)区农机局(总站)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表并上报市领导小组(8月10日前)。
  (三)重点检查阶段(7月下旬-8月上旬)。
  1、由市局牵头抽调各县(市)区农机部门人员组织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检查组分南、北、区三组,县(市)区人员实行交叉检查(7月下旬)。
  2、加强对督促整改的跟踪问效。对交叉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逐项提出处理意见,对一般性的问题责成有关县、乡及时纠正处理,限期整改到位;对顶风违纪、查处问题不及时纠正、弄虚作假的,从严从重处理,并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扩大警示效果(8月上旬)。
  (四)迎检阶段(8月中旬-9月)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认真整理好有关材料,做好自查自纠总结,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明显的工作成效迎接国家、市检查组和有关部门的检查。
  (五)总结提高阶段(12月前)。
  1、进行工作总结。对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2、进行业务总结。要认真总结各地在强农惠农政策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分别列出在资金安排、分配、拨付、使用、项目实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各级要建立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综合上报和联系沟通等工作。从7月起至12月期间,要全力以赴做好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工作措施落实,不得影响整体工作进展。各检查组要切实履行好清查工作赋予的职责。
  (三)着力自查,认真整改。这次清理和检查工作重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推动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落实责任,着力开展好自查工作,认真仔细地对涉及自己的工作内容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认真整改。要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对检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梳理,逐条整改,做到整改目标、任务、措施、方法、责任、要求“六个明确”。对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整改的,或是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上报数据审核把关不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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