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检查。主要检查2007-2009年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内外安排用于农机的各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资金使用情况检查重点为:2007-2009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作业补贴资金。
资金分配管理情况检查的重点为:一是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二是操作程序是否规范;三是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四是是否有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现金等问题;五是是否有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六是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益较低的问题;七是违反制度规定的其它问题。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按照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清理和检查工作从2010年6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共分以下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前)。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农机系统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在市农机局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建立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宁波市农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李强局长任组长,汪春阳副局长任副组长,葛建平、毛荣华、方兴旺、吕长淮、陈阳松为小组成员,市局计财处为清理、检查工作的职能处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县(市)区农机局(总站)也要成立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领导小组,并建立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作业补贴检查组及农机专项资金落实情况自查组。
2、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各地要学习清查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相关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明确清理和检查范围、内容、时间、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制订工作方案,进行工作分工。
3、强化监督,严格督察。市局在宁波农机网上公布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举报电话(举报电话:87341820,87285276),也可在宁波农机网“网上投诉”栏目进行投诉举报。各县(市)区农机局(总站)也要公布举报电话。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中旬-8月10日)。
1、完成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对2007年以来的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作业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理、检查,整理好补贴实施的各类档案资料,严格对照政策规范查找在资金安排、分配、拨付、使用、项目实施等环节问题,并表列2007年以来市、县二级财政支农资金细目和执行情况。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2、深入指导自查自纠工作。7月下旬抽调人员深入各县(市)区进行督查指导自查自纠工作,督导县(市)区实行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各县(市)区农机部门也要组织人员对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对乡镇、农户进行回访检查。并要结合举报电话(信访)问题抓好整改工作,尤其是上级转办的信访件,一定要按政策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3、督促各县市区上报自查自纠总结及清理和检查的有关表式(7月3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