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做好2011年农机春耕备耕工作的通知
(甬农机管〔2011〕3号)
各县(市)区农机(农林)局(站):
春耕生产在即,为认真贯彻落实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机春耕备耕工作的通知》(农机办〔2011〕12号)文件要求,组织好春季农机化生产,打好今年农业生产第一仗,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农机春耕备耕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农机春耕备耕工作的组织领导
农机春耕备耕工作是当前农机化工作重点,对实现全年农业生产目标意义重大,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农机春耕备耕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启动。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成立农机春耕备耕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深入到农机春耕备耕生产第一线,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分析解决春耕备耕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充分发挥首席农机专家、农机指导员、责任农机员的作用,落实机插联络员制度、粮食功能区服务组织联络员制度和农机化示范基地联络员制度,明确责任区域和服务范围,实现工作重心下移,确保农机春耕备耕生产顺利、安全、高质量完成。
二、进一步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开展
各地农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机服务组织的指导、服务和宣传工作,帮助服务组织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助做好筹建、提质等工作,不断增加服务组织的数量,提升服务组织的发展质量,充分发挥农机化服务组织的技术和装备优势,使农机服务组织成为春耕生产的主力军。农机化专业服务组织要积极开展“五统一”作业服务,探索推广水稻育插秧社会化服务的最佳模式,提高规模化育插秧水平。
三、积极推进育秧和机插秧工作
农机部门要不断总结机插秧工作经验,及早落实机插面积,认真做好插秧机械、机手、种子、农资物资、秧田面积的组织落实工作,准备好充足的后备秧;要邀请农艺人员、有育秧经验的人员指导育秧工作,通过因地制宜地开展育秧技术培训、举办机插秧育秧现场会,进一步提高服务组织和农户的育秧水平。
四、切实做好农机物资的供应
各地要积极做好各类农机具、零配件和农机物资的供应,确保春耕备耕期间各类农机物资的供应。要动态掌握农机油料和各类农机物质的供应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充分保障农机用油和农机物资供应。同时要加强农机质量安全工作,协调有关工商、质监部门对各农机配件、农机维修网点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及时开通“农机110”投诉举报热线,利用“3?15”等做好农机打假保农工作,净化农机产品和配件市场,保障农民机手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