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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二届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评选活动的通知

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二届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评选活动的通知
(甬农机管〔2011〕20号)


各县(市)区农机(农林)局(站):
  为全面提高我市农机维修网点文明经营和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农机维修市场健康发展,推动全市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维修行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根据省农机局《关于开展第二届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站点评选活动的通知》(浙农机〔2011〕24号)文件精神,决定在我市开展第二届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站(点)评选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步骤
  全市的“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站(点)评选活动”从2011年9月15日起到12月31 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5 日至9月30日)。主要是成立组织、落实人员、制定计划、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发放表格。
  (二)申报审核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由农机维修(站)点提出申请,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组织评审组实地检查,对照省农机局24号文件“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进行审核申报。“一星”、“二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站(点),由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组织审定,并上报市农机主管部门备案,要求在10月20日前完成;“三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站(点),由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组织申报,市农机主管部门组织审定,报省局备案,要求在11月20日前完成;“四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站(点),由市农机管理部门组织申报,省局组织审定,要求在11月底前完成。
  (三)总结上报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主要是对评选活动进行总结,完成所有表格的汇总上报。
  二、评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站(点)”评选活动,是加强农机维修行业管理,规范农机维修服务市场,保障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措施。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评选领导小组,要在上届评选活动的基础上,总结经验,落实工作责任,周密制定评选计划,确保“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站(点)评选活动”扎实开展。
  (二)深入基层、广泛宣传。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深入基层,认真细致的开展调查摸底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站(点)”评选活动的评选标准和重要意义,营造评选活动的良好氛围,提高农机维修网点参加评选活动的积极性,通过这项活动提高我市农机维修网点在广大农村的知名度、信誉度。
  (三)树立典型、重点培养。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把维修网点规范化建设与评选活动结合起来,把加强管理与加快培育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有关政策,争取财政资金的支持,引导、帮助维修站(点)创造条件。对评选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农机维修(站)点,给予适当的奖励,树立一批典型的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站点,从而推动这项活动更加广泛深入持久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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