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干部选拔和管理情况。干部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轮岗交流、竞争性选拔、考核和奖惩、干部监督相关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5.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支部向局党委作年度工作汇报、党员向党支部反映党员和群众意见、要求及采纳情况;党员联系帮扶困难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6.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和党员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报告有关事项、诫勉谈话等情况;违纪党员的查处结果等情况。
7.支持和指导机关党的建设情况。局党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党委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和结合分工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等情况。
8.其他应公开的事项和依申请可以公开的事项。
四、公开方式
1.党内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员大会或有关会议、文件、简报、网站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布党内信息,设立党内事务公开栏,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
2.社会公开。设置党务公开专栏,建立和完善党务信息公开途径,使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同步进行,逐步把电子党务作为公开的基本形式之一。
五、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根据市直机关党务公开目录,制定党务公开目录,包括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党务公开。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党总支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市直机关党工委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3.收集反馈。通过座谈、谈心、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表等方式,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六、公开时限
1.长期公开。主要是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党支部的机构设置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
2.定期公开。主要是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公开时间为每年1月20日、4月20日、7月20日和10月20日。
3.分期公开。主要是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
4.即时公开。主要是党支部临时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以及其他临时性工作,应根据情况随时进行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收集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在核实、整改或完善后,必要时再即时公开。
5.归档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七、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由党总支书记胡国常任组长,各支部书记为成员市农机局机关党总支部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健全制度,创新方法。积极探索,改进党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党务公开长效机制。要细化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党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分工抓好落实。加强与市直机关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联系,及时反映工作动态,上报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