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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第四季度前)
  市局制定下发全市农机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并上报省农业厅和市普法办备案。各地农机部门根据市局和县(市)区政府的“六五”普法规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明确目标,分步实施,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报市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第四季度至2015年)
  各地农机部门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年度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分解目标任务,强化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市局对各地“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中期检查督导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
  各地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内容和要求,对普法工作成果和依法治理成效进行自查,总结经验,并将“六五”普法工作总结上报市局。市局根据省农业厅和市普法办的要求和部署,组织“六五”普法工作的检查验收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六五”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总结评议等工作。各地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健全工作机制。把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确定负责普法工作的专职人员,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保证法制工作人员充足到位。
  (三)创新方式方法。要突出重点对象,强化重点内容,创新普法宣传的形式和手段,开展一些参与性强、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农机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普法宣传的质量与效果。要推进农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资源优势,积极发挥“宁波农机网”、“农民信箱”、“农业普法通讯”、“宁波普法”等载体在普法中作用,积极构建全方位的媒体法制宣传平台。
  (四)保障工作经费。各地农机部门应将“六五”普法工作经费列入年度工作预算,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落实情况纳入“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内容,确保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加强工作考核。各地要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把法律知识的学习、考核和依法行政的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职务任用和晋升的重要依据;执法人员应当接受经常性的法律知识培训,未经培训合格的,不得从事执法工作;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大力表彰法制宣传教育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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