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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甬农机管〔2011〕30号)


各县(市)区农机(农林)局(站):

  现将《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根据《宁波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精神以及农业部、省农业厅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第六个五年规划的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市农机系统第六个五年农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下简称农机“六五”普法),结合本市农机系统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两区”建设的目标任务,按照建设“法治宁波”的工作部署,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与农机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与服务“三农”相结合,深入开展农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依法治理,促进农机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提高农机依法行政水平,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六个加快”发展战略和“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围绕农机化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实好农机法制宣传教育任务,为扎实推进“六个加快”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十二五”发展规划提供有效服务。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以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关心的农机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宣传重点,以人为本加强法制宣传,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基层、贴近农民群众、贴近实际。
  3.坚持分类指导,提高实效。区分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结合农机工作实际,规划农机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分类施教,使普法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4.坚持结合实践,学用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及专项治理活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农机法治建设相结合,以普法推动农机法治建设,在农机法治建设中加强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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