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目标
根据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知识产权教育和普及为基础,以提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知识产权意识为重点,以培养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司法、企业管理和中介服务专门人才为中心环节,建立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形成多领域、高素质、复合型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充分满足宁波经济社会发展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
三、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重点
(一)实施知识产权重点人才培养工程
贯彻国家知识产权局“百千万人才工程”要求,实施知识产权重点人才培养“215工程”。力争到2015年,培养20名精通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高层次人才;培养100名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司法、战略研究、信息化建设等领域具有专业先进水平和学术优势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培育500名从事企事业知识产权工作、中介服务等工作的知识产权专业骨干人才。通过继续教育、学术研究和国际交流等,提高我市知识产权人才学术研究、组织管理和参与涉外知识产权事务的能力。对入选国家和省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的各类人选,支持申报市“创新型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和市“4321人才工程”,优先推荐参加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
(二)建立系统的知识产权培训工作体系
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积极性,有效利用社会培训资源,实施知识产权培训工程,制定知识产权培训中长期计划,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继续深入广泛地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将知识产权知识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计划,强化领导干部的知识产权意识。全面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的知识产权业务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鼓励他们在职攻读知识产权方向的硕士、博士学位。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培训,将知识产权相关业务知识列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全市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与考核。
(三)搭建知识产权普及培训服务平台
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和集聚人才的战略高地的作用,积极推进高校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的发展。鼓励在甬高校开展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法等知识产权研究,加大知识产权师资培养力度,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专业人才的培训,通过订单培养、定向招生、委托培养等方式积极为企业和中介机构培养一大批知识产权专业工作者,为社会各界普及培训知识产权知识搭建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