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组
责任领导:黄利琴
责任处室:办公室、社发处
配合单位:北仑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等
服务对象:北仑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相关企业等
第二组
责任领导:蒋如国
责任处室:高新处
配合单位:余姚市、慈溪市和杭州湾新区等
服务对象:余姚市、慈溪市和杭州湾新区相关企业等
第三组
责任领导:陈建章
责任处室:计划处
配合单位:江东区、奉化市等
服务对象:江东区、奉化市相关企业等
第四组
责任领导:张建国、倪旭锋
责任处室:合作处
配合单位:象山县、宁海县等
服务对象:象山县、宁海县相关企业等
第五组
责任领导:吴存康
责任处室:知识产权局
配合单位:江北区、镇海区等
服务对象:江北区、镇海区相关企业等
第六组
责任领导:杨正平
责任处室:地震处
配合单位:鄞州区、高新区等
服务对象:鄞州区、高新区相关企业等
第七组
责任领导:庄恩宠
责任处室:计划处
配合单位:海曙区、东钱湖等
服务对象:海曙区、东钱湖相关企业等
四、工作要求
局领导小组要按照市委“三思三创”活动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指导和督查,抓好任务落实。要注重宣传,充分发挥科技信息网的作用,及时总结工作开展过程中好做法好经验,营造良好的氛围。
各责任处室要根据局“三思三创”工作的总体安排,负责联络有关局、处室和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协调与县(市、区)的工作安排,组织开展科技服务专项行动,并及时做好活动宣传信息报送和总结。
各有关处室要积极配合责任处室开展科技服务专项行动,根据需要派员参加活动,为责任处室联系相关技术专家。
附件3
关于开展服务型机关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思进思变思发展、创业创新创一流”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甬党[2011]2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解放思想大讨论等四个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党办[2011]4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三思三创”为主题,解放思想,振奋精神,破难促调,创新开局,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坚持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为企业服务、为科技创新服务,努力建设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务实高效、作风过硬、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机关,为我市科技创新创业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