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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省价格系统宣传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省价格系统宣传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闽价办〔2012〕89号)


各市、县(区)物价局,本局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2011年,全省价格系统宣传和信息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扣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全省价格工作中心,加强正面宣传,主动宣传,积极宣传,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在媒体上大量报道稳价控价、价费政策出台、价格监督检查等重点和热点工作,提升了价格部门的社会公信力、影响力;按照“全面、及时、准确、深入”的信息工作要求,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提升质量,努力在更高起点上提供更加优质的信息服务,成效显著,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经研究,决定授予福州市物价局等3个单位为全省价格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标兵单位;授予三明市物价局等21个单位为全省价格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授予建宁县物价局等7个单位为全省价格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表扬单位;授予漳州市物价局等2个单位为全省价格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授予省局商品价格管理处等6个单位为报送省两办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授予王明新等26名同志为全省价格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工作者。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工作者,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奋勇当先,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再创佳绩。全系统各单位要学先进、赶先进,认真总结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力求宣传实效,拓宽信息渠道,丰富信息内容,提升信息质量,把价格宣传和信息工作做得更好,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2011年度全省价格系统宣传信息工作标兵单位、先进单位和报送省两办信息先进单位

  2.2011年度全省价格系统政务信息先进工作者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11年度全省价格系统宣传信息工作标兵单位、先进单位和报送省两办信息先进单位

  一、全省价格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标兵单位(3名)

  福州市物价局 大田县物价局 省价格监测中心

  二、全省价格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21名)

  三明市物价局泉州市物价局莆田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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