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种苗产业发展的意见
(潍政发〔2012〕6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全国林木种苗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1〕8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2〕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现代农业种苗产业发展,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种苗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我市是农业大市、农业用种大市,也是全国重要的种苗生产集散、信息交流和技术推广中心之一。近年来,我市坚持高端、高质、高效和低碳、生态、可持续的现代农业发展战略,大力实施种苗工程,农业种苗产业呈现快速发展态势,种苗市场集中度逐步提高,品种区域试验示范网络初步形成,供种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为我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当前我市种苗产业发展明显滞后于现代农业发展,育、繁、推脱节,种苗商业化研发机制亟待建立;种苗企业大都规模较小,科技创新能力不够、市场竞争力不强、产业发展后劲不足;良种繁育基础设施薄弱,抗灾能力较弱;种苗管理体系不健全,市场监管技术和手段落后,生产经营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和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现代农业种苗产业发展。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我市已进入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加快现代农业种苗(包括农作物、畜牧、林果、渔业、花卉苗木等)产业发展成为提升我市现代农业水平、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再创潍坊农业发展新优势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现代农业种苗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全力加快推进我市现代农业种苗产业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安全、优质、高效、品牌农业为目标,充分利用我市的农业资源、人文环境和区位优势,优化政策环境,搞好资源整合,完善创新机制,加强引进合作,加大科技投入,强化市场监管,全面提升我市现代农业种苗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加快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管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新型现代种苗产业体系,大力提高我市现代农业种苗产业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