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培育城市商业中心。加快建设城市中心商业区,增强商业服务功能。结合新城开发、棚户区改造等,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新的区域商业中心,重点规划建设一批布局合理、疏密适度、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结构合理的城市商业综合体,满足居民消费需求。
(六)打造城市特色商业街区。强化商贸、旅游和历史文化的融合,重点培育一批特色街、专业街、步行街,形成一批集聚效应明显、文化底蕴深厚、建筑风格鲜明、有较高知名度的特色商业街区,使其成为传承历史文化、彰显城市特色、提升生活品质的重要载体。
二、创新现代流通方式,满足多元消费需求
(一)大力推进新型零售业态。推动发展连锁百货、连锁专业店、连锁专卖店、连锁折扣店、连锁便利店等业态,鼓励支持住宿、餐饮、休闲、娱乐、家政、租赁、维修等行业发展连锁经营,不断提高连锁经营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
(二)提升发展住宿餐饮业。加强对住宿餐饮业的规范化管理,实行餐饮业分等定级。根据高中低档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合理布局和配置餐饮市场,对大众化餐饮积极给予支持。鼓励住宿餐饮企业和行业协会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重点加强住宿餐饮、食品安全、商品信息、从业人员资质等领域的标准化管理。加强鲁南饮食文化研究,推进鲁南饮食文化传承创新。
(三)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支持购物中心、百货商场和连锁超市建设网上商城,发展网购业务,完善电子信用和支付系统,推动服装、家电、家居装潢、图书音像等商品的网上销售。发展票务、宾馆、酒店等行业网上订购业务,扩大电子商务运用领域。
(四)加快构建物流配送体系。支持连锁企业加强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合理布局物流结点,优化运输配送线路,完善连锁配送体系。广泛应用信息管理、全球定位、数据交换和信息扫描等先进技术,提高物流配送现代化水平。
(五)大力推广消费新模式。扩大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旅游等休闲消费,发展社区商业、物业、家政等便民消费,鼓励汽车、住房等大宗消费,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新理念。
三、培育大型流通企业,增强整体竞争能力
(一)培植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鼓励商贸流通骨干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兼并联合、参股和特许加盟等形式,尽快做大做强,形成一批主业突出、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到“十二五”末,力争在全市商贸领域培育起3家以上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15家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骨干流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