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有关情况的通报
(郑政办文〔2012〕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较好地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并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备案工作,全年实施行政执法行为7016873件。其中,县(市、区)1107615件,市政府本级5909258件。根据2011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行政执法机构绩效考核和行政执法检查,以及具体行政行为备案情况,现将全市行政执法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县(市、区)政府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县(市、区)行政执法行为主要集中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方面,与2010年相比,行政处罚上升了400%,行政许可上升了285%,行政确认上升了210%。
各县(市、区)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职责履行不平衡、不规范,中原区行政征收、行政给付没有反映出来,中牟县、新密市、巩义市、二七区行政给付没有反映出来。
二、市政府本级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市政府本级的行政执法行为主要集中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方面;实施主要集中在公安行政、道路交通安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交通运输管理、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动物检疫、工商管理、烟草专卖管理、残疾人证件核发执法等领域。
(二)与2010年相比,行政处罚上升了360%;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基本持平;行政确认大幅下降,下降了72.47%。行政确认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市实施房地产调控政策导致商品房交易量大幅下滑,在行政执法方面直接表现为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的房屋确权行为大幅减少。
(三)与2010年相比,市政府本级行政执法部门中执法数量基本持平的单位25个,占33%;减少的单位19个,占25%;上升的单位32个,占42%。
(四)市政府派出机构管理区域、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行政执法量较少,郑州火车站地区管委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地方公路管理处3个单位全年无行政执法行为。
三、2011年度行政执法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