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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五)以增强农村居民地震安全意识、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能力为重点,深化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农村活动。各地政府及建设、地震、科协等部门要把农村地区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与地震安全农村民居建设、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通过科技“三下乡”等活动,采取培训农村干部群众、播放科教片、赠发宣传资料、粘贴挂图等多种形式,向农民普及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和民房抗震技术,帮助农民编制地震应急处置方案,开展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提高农民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今后5年内,每年组织农村工匠抗震技术培训班1-2期。

  (六)以满足家庭自助知识需求、提高自防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为重点,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家庭活动。各级地震、广播电视、文化、科技、卫生、妇联等部门要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家庭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广播电视节目、农家书屋专题图书、宣传咨询台、地震基本常识宣讲、地震仪器演示解说、宣传展版和标语、宣传资料发放、群发手机短信和以家庭为单位的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为家庭提供丰富多彩的地震科普服务,引导家庭自备“防灾应急箱”,提高地震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七)以增强部队地震抢险救灾能力、提升救援专业化水平为重点,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部队活动。各级地震及相关部门要依托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国家兰州搜寻与救护基地培训平台,建立健全全省防震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体制机制,完善工作制度,采取专家讲座、现场观摩、实战演练等形式,对各级地震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国内外地震救援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系统培训,力争5年内使我省部队地震灾害救援力量全部轮训一遍,全方位提高部队地震救援理念和抢险救灾能力。

  (八)以增强社会减灾能力、提高公众依法参与防震减灾活动为重点,做好特殊时段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各地政府及地震、民政、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利用5·12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我省5·12防震减灾宣传周和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等特殊时段,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介上,集中开展防震减灾法制和科普知识公益宣传,提高公众科学防范意识和安全发展意识,引导公众依法、科学、自觉参与防震减灾活动。

  (九)以提高公众应对地震灾害能力、依法开展信息公开为重点,做好地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各级地震部门要建立完善“地震信息网”、科普网站和微博,将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地震信息发布作为主要内容,提高防震减灾宣传的覆盖面和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权威性。省政府新闻办、省地震局要加强地震舆情监控,建立应对地震谣传、误传的工作机制,及时澄清不实报道和传闻,维护社会稳定。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经常化的防震减灾公益宣传,提升主流媒体地震突发事件报道的快速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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