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和监管监察能力。
1.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创建。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和考评体系,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动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在全省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建设。对不达标的企业要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要责令关闭退出,促进企业安全条件明显改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2.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安全培训体系,着力提高全员培训、技能培训、重点岗位培训质量和水平。重点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员工安全教育。要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执法检查,对企业培训不足、职工不具备应知应会知识和技能要求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3.推进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创新。落实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规划,推进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打造一支作风扎实、业务精通、严格执法、廉洁奉公的安全监管队伍,努力探索创新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模式。
四、阶段安排
(一)部署阶段(4月10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于4月15日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实施阶段(4月15日-10月31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具体实施方案,以抓好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要时段安全生产为重点,突出预防,加强监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攻坚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对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千方百计加以解决,确保“安全生产年”活动有突破、有进展、见实效,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5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总结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分析总结活动成果和经验教训,并于12月6日前将活动总结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是在连续3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基础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对实现我省经济转型跨越、富民兴陇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不移地把“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