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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全省新闻出版行业第二批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全省新闻出版行业第二批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新华日报报业集团、凤凰出版传媒集团,省各相关新闻出版单位,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新闻出版人才工作会议和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新闻出版业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2010-2020)》和《江苏省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全省新闻出版行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全省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选拔与培养实施办法(修订)》(苏新出人字〔2011〕20号),决定开展全省新闻出版行业第二批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全省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是我省新闻出版行业高层次人才的“省级队”人选。做好领军人才人选的推荐选拔工作,对于加强全省新闻出版行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为加快新闻出版强省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周密组织,严格按照选拔条件标准,规范推荐工作程序,切实做好推荐选拔工作,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真正把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拔尖人才推选出来。

  二、推荐范围

  全省新闻出版行业第二批领军人才遴选范围包括:

  (一)省级新闻出版产业集团及直属单位;

  (二)图书、电子、音像、网络出版单位;

  (三)报纸出版单位;

  (四)期刊出版单位;

  (五)印刷复制单位;

  (六)出版物发行单位;

  (七)省新闻出版局各直属单位。

  三、推荐对象

  在上述单位(部门)学术、业务、技术、经营管理、教学科研等岗位工作8年以上,取得突出成果、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人才,具有学术、业务、管理、经营、技术等方面的领军、带头能力。

  四、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须符合《全省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选拔与培养实施办法(修订)》中规定的相应条件。凡有买卖书号、刊号、版号行为,参与伪书制作、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活动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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